今日吕梁银监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汾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参与某公司社团贷款时,未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独立评估” 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3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伟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主要责任,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