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交警街头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
中国网•东海资讯2020-08-01 22: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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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美丽宜兴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8月1日起,宜兴交警正式对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8月1日起 宜兴交警对驾乘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处罚正在进行

  今早,在人民路阳羡路口,宜兴交警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进行拦截,现场进行了交通教育宣传,并当场处以20-50元的罚款!

8月1日起 宜兴交警对驾乘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处罚正在进行

罚单

  宜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宜城中队副中队长 王建伟:考虑到电瓶车驾驶员的事故比较多 ,根据这种情况,对驾乘电瓶车进行宣传。从8月1日0点开始,我们将对电瓶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进行处罚。第一次查处的罚款20元,对第二次被查处的处以50元罚款。作为我们交警部门来说,提醒广大的市民朋友,特别是驾乘电瓶自行车的朋友们,在以后驾乘电瓶自行车时,必须佩带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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