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关天!江苏检察机关坚持最严证据标准把命案办理质量摆在第一位置
中国网•东海资讯2021-11-30 19: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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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关天!江苏检察机关坚持最严证据标准把命案办理质量摆在第一位置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人命关天,生命至上。一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摆在首位。11月30日下午,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毅通报了江苏检察机关命案办理和防控的相关工作情况。

  2007年以来,江苏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受理审查新发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数量较2006年下降约10%,其中,劫财型严重暴力犯罪受理审查数量较2006年下降约63.3%。

  办理的命案类型中故意杀人罪占70%左右

  熊毅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命案主要涉及故意杀人、抢劫、放火、爆炸、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其中故意杀人罪占70%左右。

  相对于新发命案的减少,随着刑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公安机关锲而不舍的努力,近三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办理陈年命案数量同比增加了1.2倍,全省政法机关形成合力,依法办理陈年命案,精准定罪追责,彰显了公平正义。

  婚恋、家庭矛盾是引发命案的重要原因占65%以上

  江苏省办理的命案中,因婚恋、家庭矛盾引发的占65%以上,个别地区占比高达80%。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人的情感忠诚度降低,婚外恋、畸形恋爱观在部分人群中滋生且得不到及时纠正,最终引发命案。

  也有部分案件并非仅仅涉及情感纠纷,往往掺杂着金钱方面的矛盾,加之个别作案人存在极端主义的倾向,容易扩大侵害对象范围,造成“一杀多人”的严重后果。矛盾纠纷的极端表达不仅导致多个家庭支离破碎,也易引发公众愤慨、恐慌,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涉特殊群体犯罪成为危害平安社会的重要隐患

  从施害者方面来看,近三年来我省精神病人在发病状态下实施杀人等暴力犯罪有所增加。全省检察机关审查办理的强制医疗程序案件数同比上升约11%。如王某故意杀人案,检察机关在办理期间发现王某不能正确理解和回答问题,遂对其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经鉴定王某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后依法启动了强制医疗程序。全省多地检察机关已关注到此类现象,在此我们也呼吁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精神病人家属及所在社区加强对有暴力倾向精神病人的看管和医疗,防止悲剧发生。

  从被害人方面,2018年以来我省办理的受害者为60岁以上老人的命案占比近10%。在办案中,我们发现随着子女就业、搬迁等原因,部分独居老人生活的房屋安全保障条件不完善,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较低,或是因为生病、意外受伤等导致瘫痪在床,反抗能力较弱等因素,容易成为遭受侵害的对象。如陈某抢劫案,被告人通过提前踩点得知被害人独居,周边邻居均已搬迁,在晚上8点采用踹门、撬门等方式堂而皇之进屋,被老人发现后用板凳将老人砸死并藏尸于木箱。再如常州溧阳保姆杀人案,该案被害人家属聘请保姆照顾重病瘫痪在床的老人,该名保姆却闷死了老人。该案的发生也引发了社会对居家保姆行业的关注。

  坚持最严格证据标准把命案办理质量摆在第一位置

  熊毅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命案办理质量摆在第一位置,坚持最严格的证据标准,全面防范冤假错案,命案办理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对于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肆意伤害无辜、严重挑战社会底线的重大恶性案件,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对于超过20年追诉期限、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先后制定《故意杀人案件证据审查指引》《故意杀人案件逮捕指引》《核准追诉案件办案指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在命案办理中注重构建以客观性证据为支撑的证明体系。加强命案现场复勘、实地走访等“亲历性”审查工作。对缺乏核心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命案,坚持疑罪从无,避免入罪之错。

  全省检察院贯彻落实“严格控制、慎用死刑”的司法政策,确保死刑仅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充分发挥二审、复核审程序的价值作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对于未上诉、抗诉的命案,通过省级检法两院出台纪要,在全国最早实现死刑复核案件检察机关实质化监督办理。截至目前,省检察院出具的死刑复核案件监督意见采纳率为100%,对一起适用死刑不当的命案建议不予核准,后被告人被改判死缓。

  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共同探索命案防控新模式

  近年来,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平安江苏建设成果显著,群众安全感高达99.21%。每一起命案对被害人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案件”,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对生活困难的命案被害人家属司法救助力度,主动解读救助政策、移送救助线索。近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落实一案一审查制度,对50%左右的命案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救助金近千万元。将命案办理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注重源头治理、促进标本兼治,专门下发《关于在命案办理中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见》,着力推动提高命案社会治理质效。

  命案防控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需要群策群力、群防群控。省院与省妇联联合开展命案被害人家庭关怀行动,综合开展司法救助、民政救济、心理帮扶等工作,传递检察温度,抚平家庭创伤。

  每一个命案发生的背后是支离破碎的家庭,生活无法倒带,生命不能重来!我们在此呼吁社会公众,善待他人,妥善处理纠纷,学会及时化解不良情绪。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将会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用高质量、有温度的检察产品守护公平正义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苏作出更大努力!(李昌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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